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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召开全县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县直有关单位财务负责人及财政局各业务股长等近10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部署了我县政府采购工作,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县政府办《转发县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县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请示的通知》(博府办[2002]49号)、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博罗县支行《关于县直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的通知》(博财[2002]38号)等文件。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政府采购的全面推行。
会议指出,实行政府采购一方面可以节约政府资金,另一方面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大势所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决心把这项工作同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强化廉政建设和建立我县良好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紧密结合起来;县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推进;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当起政府采购的管理职能,做好机构设置、队伍和制度建设以及具体运作等一系列工作;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县政府采购中心的衔接,积极配合做好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以确保我县政府采购的顺利推行。
会议还指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使用预算内和预算外财政性及单位自筹资金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均应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实行预算制度和计划管理;凡纳入县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门槛价以上的集中采购项目,一律纳入统一采购计划,由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集中拨付给供应商。我县今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先是在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实行政府采购,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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